烟台市人大常委会鲁东大学立法基地自设立以来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制定了《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服务地方法治建设活动经费使用办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地方立法,服务地方法治建设的积极性。立法基地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开展校企深度融合,充分利用立法基地和盈科律师事务所双方在人才、经验、平台的资源、优势互补,探索新的交流合作发展道路,不断推动服务地方的效率和质量。
立法基地与各级人大、党委政府、法院、检察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多渠道、全方位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法律服务活动。立法基地针对《民法典》(草案)的立法意见被采纳成为正式条文,同时,针对传染病防治、个人破产、家庭事业促进、慈善事业管理等问题先后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并收到相关部门回复。近年来,立法基地先后针对《烟台市养犬条例》等20余部烟台市立法草案提出修改建议,参与烟台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10余部法规专项审查工作,以及20部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审查,承担《烟台市供水条例》等法规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同时,立法基地积极参加山东省委、省政府、烟台市人大常委会、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专家论证会、咨询会和案件评查工作,为各级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及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立法基地不断强化与地方有关部门交流的广度与深度,在检察制度理论、信访纠纷化解、企业合规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