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学院、学生家长三方教育功能,督促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鲁东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大校发[2017]54号),现就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警范围
所有2014、2015、2016级本专科在校生。
二、学业预警类别
预警类型 |
预警标准 |
一般预警 |
必修课程累计有三门至五门不合格 |
延期预警 |
必修课程累计有六门及以上不合格 |
三、学业预警的原则
1. 学生达到一般预警后,其重修课程应优先于正常修读的课程,学生应将主要时间用于重修课程的学习,其重修课程原则上不得申请免听;学生达到延期预警后,在一个学期内有四门及以上必修课程需要重修,不得修读新的课程,直到延期预警解除后,方可修读新的课程。
2. 按照正常修读进度,学生在第四学年达到延期预警的,其学籍应转入到下一年级进行管理,或办理肄业手续,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工作安排
1. 学生自查。2017年9月22日~9月26日,各学院学生进行学习成绩自查,达到学业预警的学生主动上报学院。
2. 学院统计核查。2017年9月22日~9月30日,各学院统计核查学业预警学生名单(附件1),并完成以下工作:
(1)对符合预警条件的学生,将《鲁东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2)送达至达到预警条件的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
(2)将达到延期预警条件且被限制修读新的课程的学生新修读的选课予以退除。
(3)在第四学年达到延期预警的学生,由学院按照学籍异动流程,报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4)认真总结分析学业预警工作,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附件4)。
(5) 2017年10月10日前,将《鲁东大学学业预警学生名单》(附件1)、《鲁东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签发情况统计表》(附件3)、《鲁东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总结》(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审定存档。
五、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成立以(分管)院长或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由学业指导教师、教务干事、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组成。
2. 各学院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预警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帮扶计划,并做好有关辅导安排工作,不抛弃、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
3. 针对在第四学年达到延期预警的学生,由学院告知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不具备报名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的条件。如若自行报名上述考试,因不能按期毕业而造成的录取后不能报到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 各学院要归档保存《鲁东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等预警帮扶材料以备查,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等预警帮扶材料及帮扶工作的检查纳入学期教学检查常规内容。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