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2022年秋季实习工作实施方案
专业实习是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过程中的重要教学阶段,也是巩固理论知识、培养学生职业素养、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及有效手段。为落实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保证集中实习环节的顺利进行,现做法学院专业实习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的和任务
目的:社会工作专业是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在完成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后,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必须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开展专业实习,旨在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方法基本训练,为学生从事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任务:测评学生熟练灵活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处理实际工作的能力;检验学生的综合素质,锻炼学生独立处事的能力;检验本专业的办学效果,为专业的建设和改革服务。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孙明院长、姜徳照书记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刘芳、副书记鲁守栋为副组长的专业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系主任、教研中心主任、实习班级班主任、团总支负责人、教务办负责人。负责实施工作方案的撰写、学生实习成绩考核办法的制订,以及带队指导教师的选派、实习基地的落实、实习过程的组织安排、实习效果的检查、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等各实习环节的工作。
具体安排
1.实习分组:
系主任、教研中心主任负责联系实习基地,确定各基地接收学生数量后,由各班负责统计实习单位,填写《2022年学生实习备案表》,报教务处和学院备案。
2.实习时间:
第五学期,9月5日——10月14日(4周,根据疫情情况安排)
3.实习方式:集中实习,统一安排
4.实习过程:
9月5日——9月30日,实习生到达实习单位后,在实习单位的安排和指导下,熟悉了解工作环境和具体要求,从事实际工作,每日填写实习日志。实习结束一周后,完成实习报告,交学院检查存档。
四、实习地点和方式
1.实习方式:实习采用定点实习的方式进行。由校内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实习督导共同指导实习。学生需定期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教师须定期了解学生的考勤、实习表现、指导解决学生实习中的困难。
2.定点实习单位(暂定):
烟台市社会工作和社区发展促进会、烟台市微泉青少年服务中心、烟台市普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烟台市众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烟台市12349养老服务信息管理中心、烟台市芝罘区社会组织创业园、烟台市爱恩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凤凰台街道中台社区、毓璜顶街道大海阳社区、奇山街道塔山社区、世回尧街道上尧社区等。
五、成绩考核
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对待实习工作的态度、完成实习大纲要求的程度、实习中反映出的能力和水平、报告质量及考核成绩等几个方面的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分。
1.优秀
学习态度端正,无缺勤和违纪行为,工作刻苦、勤奋、积极主动,全面完成大纲要求;实际操作能力强,理论联系实际好,有独立的见解与创新的精神;实习报告全面系统,考核中能较圆满地回答问题
2.良好
实习态度端正,无违纪现象,工作积极主动,较好地完成大纲要求,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作业内容正确,实习报告全面系统,考核中能较圆满地回答问题。
3.中等
学习态度端正,无违纪现象,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能按时完成实习报告,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
4.及格
实习态度基本端正,能达到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能按时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基本能完成考核要求。
5.不及格
未达到实习大纲中的基本要求,不交实习报告或实习报告中有原则性的错误,考核中不能正确回答出主要的问题,无故旷实习三天以上(含三天),或严重违反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盈科法学院社会学系
2022年9月1日